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巴中市公安局决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重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城市主次干道、商业中心、学校、医院、车站周边道路,以及国省道、县乡道路、农村道路等交通事故多发、交通秩序混乱的路段。
(二)重点人员:“两客一危一货”、校车、出租车、网约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以及多次违法未处理、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未换证、被注销或吊销仍驾驶机动车的人员。
(三)重点车辆:“两客一危一货”、校车、面包车、“营转非”大客车、渣土运输车、重型挂车、农村地区“五小车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两轮摩托车、拖拉机)等车辆,以及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违法未处理的车辆。
(四)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酒驾醉驾、毒驾、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超员超载、超速行驶、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让行;货车违法载人、非法改装、超限运输;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闯红灯、逆行;“飙车炸街”、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五)重点行业:督促道路运输、物流园区、客货运场站、机动车维修厂、报废机动车回收等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安全管理。
三、整治措施
(一)加大路面执法力度,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日常查处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查处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二)加强源头监管,对重点车辆和驾驶人进行全面排查清理,督促及时办理检验、报废、审验、换证等业务,消除安全隐患。 (三)强化部门协作,联合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 (四)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曝光典型违法和事故案例,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
四、法律责任
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格依法予以处罚;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整治行动,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巴中市公安局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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