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本土资讯 深耕生活服务  做好舆论引导 助力创新发展 商务部  国际商报社  中国商务新闻网 投稿邮箱:956988773@qq.com
 
 
 
新闻热线:13281875696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三农>>乡村振兴>>油菜花季“出圈”,广安区花桥镇这样打造中心镇
油菜花季“出圈”,广安区花桥镇这样打造中心镇
【2024年04月02日】 【来源:新农商法治网】 【记者 :邓涵予 摄影摄像:吴迪】【浏览:5970次】

     3月28日,广安迎来一个艳阳天,随着采访车行驶进广安区花桥镇,路两旁大片的油菜花正迎着春日的微风展示着最后的热情。进入3月以来,花桥镇因油菜花“出圈”,成为广安人关注的焦点。

航拍花桥镇万亩油菜花。 吴迪 摄

     从田园变公园,花桥镇做对了什么?从农业大镇到农文旅融合发展,该镇又有哪些产业新谋划?四川在线记者来到花桥镇一探究竟。

     推改革

     “油菜花经济”背后的综改支撑

     3月9日,“金色广安·春归花桥”2024油菜花季活动开幕。当天,油菜花田间村民游客人头攒动、乡间道路上车如流水,人们相约花桥镇万亩油菜花海,在赏花闻香之余,还可观文艺表演、品特色美食,夜间还有啤酒小龙虾音乐节,可供游客全方位体验。

     如今,花桥镇油菜花季已经收官,活动共吸引游客70余万人次。

游客在花田中拍照留念。吴迪 摄

     “与往年相比,今年的花桥镇油菜花季影响力更大、体验感更佳、拉动经济的效果更好、带动农业产业发展势头更足。”花桥镇党委书记李林森表示,今年活动从广安火到了市外,不乏来自周边地区,如南充、达州和重庆垫江等地的游客。同时带动了镇上百姓增收,活动中的特色“坝坝席”共预订4500余桌,举办4场啤酒小龙虾音乐节吸引游客超5万人次。油菜花成了花桥镇群众的“致富花”。

     在花桥镇一些干部眼中,“花经济”之所以带来流量,离不开该镇近年来的快速变化,而这正基于2021年开始的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

     作为全国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乡镇,花桥镇近年来综改成效明显:全面完成高标准农田改造,实现两季耕种;于2022年转型打造万亩油菜园;改进人居环境,农房风貌提升、路灯等基础设施大量投入、增加了10.6公里的黑化产业环线路,“油菜花季”也正是依托于这条环线展开……随着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的改善,花桥开始实现“田园变公园,农区变景区”,同时,该镇还吸引了一批科技人才。

     “目前全镇综改基本完成,变化称得上脱胎换骨。”李林森说。下一步,花桥镇将投入使用“智能+”水产良繁中心、规划完善农事服务中心粮食仓储、提升育秧中心全自动化,并进一步总结推广综改经验。

花桥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吴迪 摄

     拓产业

     用好区位优势,发挥中心镇带动作用

     作为广安市农村地区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乡镇,花桥镇区位优势也很突出:地处三市四县之交汇,东邻达州渠县、西靠南充蓬安县、北接南充营山县,历来为四邻八乡的中心集镇,素有广安“北大门”之称。近年来,该镇也借此不断拓宽产业布局。

     3月28日,走进该镇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粮食加工、智能育秧、农机服务、数字乡村运营管理等各中心功能分区清晰。在农机服务中心内,插秧机、旋耕机、收割机等农机设备整齐排列。

     “目前,全镇机耕机收面积超过93%。”镇人大主席唐剑锋介绍,还建成300余亩“稻田+”综合种养示范基地,依托稻田养殖小龙虾,农户收入持续增长。

     自2022年被纳入全省首批“百强中心镇”以来,花桥镇持续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我们科学编制花桥镇控规及城市设计,目前已完成初稿。同时还在不断强化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增强公共服务能力。”副镇长李国川介绍,包括综合管网改造、中心公园及综合运输服务中心停车场建设、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商业街建设、肖溪河水环境治理、广安区北部片区产业发展中心、广安区肖溪河狮鼓滩段防洪治理工程等8个项目。

     行驶在花桥镇境内,一路上学校、消防等社会环境配套清晰可见。傍晚时分,在燧生公园内,当地居民三五成群地在活动广场上打羽毛球、打乒乓球、跳坝坝舞……一个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的百强中心镇初见雏形。

俯瞰花桥镇燧生公园。吴迪 摄

     李林森表示,下一步,花桥镇将继续聚焦重点项目建设,并结合广安区“2+5”产业体系,突出招商引资。全面完成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和乡村振兴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完善场镇功能,加快8个重点项目建设,构建辐射北部区域的消费中心。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实现镇村深度融合,打造宜居宜业幸福家园,着力打造中心镇建设示范样板。

     四川在线记者 邓涵予  摄影摄像 广安观察 吴迪

【责编:鲜小波】
免责申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新农商法治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新农商法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新农商法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新农商法治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新农商法治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新农商法治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措施。

4. 新农商法治网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5. 基于技术和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或者因用户的非法操作而造成的损失,新农商法治网不负责任。

6. 如因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文章刊发后30日内进行。

7.电话:15884984021  联系邮箱:956988773@qq.com

 
 
广告推广
 
 最新新闻
 点击排行
 网友掠影
 软文专区  

 

 
 
 
关于我们 | 人员公示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 免责申明 | 域名证书 | 网站备案查询
新农商法治网 ICP备案号/许可证号:蜀ICP备19033446号-1  四川新农商在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独家运营
建议使用IE8.0版本以上浏览器及1400*900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
   
巴中114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