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商法治网四川巴中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还原食用农产品本色和防范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巴中市巴州区清江市场监督管理所多措并举在辖区组织开展“生鲜灯”专项治理工作。
一、科普宣传,营造氛围。一是组织召开农贸市场经营主体“生鲜灯”专项治理动员会,劝导农贸市场经营主体开展自查自纠,对不符合《办法》规定的照明设施进行改造,落实相关主体责任。二是执法人员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在农贸市场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海报、开展现场普法等形式,科普宣传“生鲜灯”的分辨方法,提高消费者的辨别能力,使市场经营主体认识到“生鲜灯”危害性和违法性。三是引导市场经营主体使用符合规定的照明灯具,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共发放宣传资料350余份,接受经营主体咨询25人次,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标语10条。
二、加强监管,全面排查。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水果店等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主体为重点检查对象,采取集中告诫、上门指导的方式对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使用“生鲜灯”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进行整改。让经营主体实实在在了解到什么是生鲜灯、使用生鲜灯误导消费者的危害以及拒不更换生鲜灯将负什么法律责任,积极引导食品经营者规范使用照明灯具,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使用“生鲜灯”的商户要求其一律停用并及时更换灯具,督促经营者在规定日期前完成整改,还原食用农产品的本来面目。截至日前,该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检查经营主体25户,拆除生鲜灯20余盏。
三、限期整改,巩固实效。该所通过“回头看”,对责令限期整改的商户进行排查,辖区内商户均积极响应相关规定,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熟食店等不符合要求的灯源均已拆除,更换为规范照明灯具。(杨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