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商法治网四川巴中讯 近日,巴中市巴州区某食品公司因生产的产品标签标示成分中关于“糖”标注存在争议,产品送检结果为“合格”,该企业多次被消费者投诉,销售受到影响,出现了资金周转困难、经营业绩下降情况,希望得到相关政府部门的指导。
巴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企业情况后,随即安排食品生产流通股、质量股、执法大队、属地市场监管所主动深入该企业,靠前提供现场指导服务。一方面,帮助企业进一步规范食材原料进货和产品生产加工流程,围绕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原辅材料进货查验、食品安全自查、食品标签标识等内容,对企业员工开展培训,提升食品安全责任意识、风险防范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另一方面,针对投诉人反映的产品配料表中未明确标示“糖”种类的问题,工作人员仔细查看该公司的购进及生产投料记录显示其使用的糖为白砂糖,企业负责人称因相关法律知识掌握不全在印制标签时将“白砂糖”印成“糖”,类似包装袋还有近百万个,货值几十万元。该局工作人员查阅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并请教行业知名专家后表示,经检验合格的产品,标识配料表中将白砂糖标识为糖,虽不符合标识规定,但可以认定为标签瑕疵。建议:对现有包装袋采取增印备注的方式加以补救,对已生产的产品在销售时展示检验合格证明并向消费者讲清楚“糖”的主要成分。
“在市场监管部门的帮扶下,解决了“标签”困扰销售的问题,印制的标签没有浪费,已生产的产品可以销售还消除了消费者的顾虑,让我们对发展更有信心。”企业负责人表示。
这只是市场监管服务市场主体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巴州区市场监管人厚植为民情怀,通过靠前服务、务实监管、助企纾困、柔性执法等方式,持续优化市场环境,全面增强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全力推动市场主体“多起来”“大起来”“强起来”。(文凤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