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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包容审慎监管 巴州区清江市场监管所送达首份《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3年02月24日】 【来源:新农商法治网】 【作者:马良 】【浏览:6309次】

     新农商法治网四川巴中讯  为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对照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适用规则》的通知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近日,巴中市巴州区清江市场监督管理所结合当事人事实案情,送达首份《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3年1月,办案单位执法人员在“春雷行动2023”执法行动中发现,巴中市巴州区清江镇某蛋糕店正在使用1台用于贸易结算的ACS-15-PC型电子秤,该型号电子秤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秤身无检定合格标志,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相关法定机构检定报告,也不能提供合格证明及生产厂家的相关资质。

     经执法人员现场教育,当事人深刻意识到经营使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计量器具行为已构成违法,且积极主动改正了上述违法行为,而后向巴中市计量检测所申请检定,取得了计量器具《合格证》,提供了《整改报告》。

     当事人使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计量器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相关规定,应当给于当事人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及时改正违法行为,且未造成危害后果,本着包容审慎监管原则,参照《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适用规则》及《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的相关规定,经巴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马良)

【责编:鲜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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