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商法治网四川巴中讯 近日,巴中市巴州区清江市场监督管理所根据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老年代步车”产品质量专项整治的通知》及巴中市巴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老年代步车”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制定工作措施,压实责任,排除隐患,多措并举开展“老年代步车”专项整治工作。
宣传形式多,氛围营造好。该所利用辖区企业和个体户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老年代步车”质量安全标语,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建立微信群和现场讲解等方式,使其市场经营主体学习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宣讲国家关于“老年代步车”产品质量相关政策,引导消费者正确选购符合质量要求的“老年代步车”,提高经营者产品质量责任意识,营造合法经营和理性消费的市场氛围。截至目前,插播安全标语5条,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13份,现场接受咨询20起,行政指导规范性经营1户。
覆盖排查全,监管指导足。对辖区“老年代步车”经营主体逐户上门走访排查,重点检查市场经营主体资格、产(商)品合格证是否合法有效,同时建立摸排台账,进行专项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效果好。该所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执法车辆5车次,摸排市场经营主体13户,下架5辆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老年代步车”及时返厂。
自查自纠严,排查整改实。针对辖区市场经营主体经营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老年代步车”的经营户,行政指导立即下架并停止销售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老年代步车”,建议已销售出去的按国家政策召回,待销售车辆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老年代步车”及时返厂,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予以整改到位,逾期未改正,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要求市场经营主体严格遵守产品质量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建立健全进销货台账,不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无产品质量标准、私自改装的产品。
下一步,该所将继续加强“老年代步车”市场监管,营造规范的市场经营秩序。(马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