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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纪委监委通报7起违规操办宴席典型问题
【2022年06月10日】 【来源:清韵巴州】 【作者: 】【浏览:1359次】
     一段时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宴席的行为,通过严明纪律要求、精准摸排劝导、发动群众举报、常态暗访督查,重拳施治,快查快处,有效推进移风易俗。但高压之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现将近期查处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平昌县公安局政保大队三级警长李兵为规避督查,延期操办“升学宴”的问题。2021年5月,平昌县公安局多次组织李兵学习党员干部严禁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的规定要求,并对其进行谈话提醒。但李兵仍顶风违纪违规为其女操办“升学宴”,甚至为规避监督检查,专门错峰将操办宴席时间延迟到2021年国庆假期,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33人所送礼金共计14400元。同时,李兵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1年12月,李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追缴全部违纪所得。
     二、巴州区水宁寺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工作人员王芙蓉违规操办“升学宴”的问题。2021年8月6日,王芙蓉在水宁寺镇纪委的提醒劝导下,一边承诺不违规操办“升学宴”,一边阳奉阴违于8月8日至8月10日,分三批次为其子操办“升学宴”,被群众在多个网络平台实名举报,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同时,王芙蓉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问题。2022年3月,王芙蓉受到撤职处分(专技十二级降至专技十三级)。
     三、巴州区鼎山镇石岭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彬违规操办“升学宴”的问题。2022年5月23日,鼎山镇党委政府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严禁违规操办“升学宴”的规定要求,但刘彬目无组织、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在上报子女升学情况时,故意隐瞒其女已被专科单招录取的信息,于6月4日为其女违规操办“升学宴”,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2000元,且还存在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问题。本应严肃处理,但鉴于其认错态度好,全部退还违纪所得,2022年6月,刘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恩阳区双胜镇万林村村委会副主任冯艳琼违规操办“乔迁宴”的问题。2022年5月21日,冯艳琼对全市治理农村大操大办推进移风易俗相关要求规定置若罔闻,毫无戒惧,我行我素,违规操办“乔迁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1200元,被群众通过纪检监察机关“码上举报”在网络平台举报。本应严肃处理,但鉴于其认错态度好,2022年6月,冯艳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违纪所得。
     五、南江县关路镇农业服务中心干部杨红违规操办“满月宴”的问题。2022年6月2日,杨红居住地赶场镇政府得知其将于6月3日在家中为孙女操办“满月宴”后,对杨红家人进行了疫情防控政策宣讲和劝导,其工作单位关路镇政府也专门召开干部大会重申了严禁违规操办宴席的纪律规定。但杨红仍以“自己不办、家人办”的方式于6月3日违规操办“满月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1300元。本应严肃处理,但鉴于其认错态度好,全部退还违纪所得,2022年6月,杨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六、南江县红光镇海棠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潘官全违规操办生日宴的问题。2022年1月,潘官全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违规为自己和妻子一起操办“生日宴”,并安排村文书等人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邀请亲朋好友、村社干部等参加宴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2年3月,潘官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七、平昌县土兴镇小湖村村委会副主任周成志违规操办“房子酒”的问题。2022年3月30日上午,周成志在元山纪工委和土兴镇纪委的教育提醒下,答应取消预计于3月31日操办的“房子酒”,但边承诺边违背,随即于30日下午提前操办。同时,为逃避监督,采取不设礼薄的方式,由他人负责在席桌上发放信封代收礼金,其中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3500元,且还存在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问题。2022年5月,周成志受到记大过处分,并追缴全部违纪所得。
     上述案例充分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目无法纪、心无敬畏,在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和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下,依然心存侥幸、顶风违纪。有的滥用职权大肆操办,有的逃避监管错峰操办,有的隐瞒情况暗自偷办,有的掩人耳目托人代办,有的巧立名目滥办乱办,有的边承诺边操办。面对这些“四风”隐形变异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挺纪在前,全面从严、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对违规操办、借机敛财者,要形成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对不自觉抵制陈规陋习,带头参与吃请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严格教育,公开曝光;对因履责不到位、疏于教育监管,致使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发生违规操办“升学宴”的,坚决启动责任倒查,从严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尤其是“一把手”和分管领导责任。以良好党风政风促民风社风转变,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培树新风正气。

【责编:鲜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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