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商法治网四川巴中讯 为深刻汲取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10.18”电梯较大事故教训,进一步推进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近日,巴中市巴州区市场监管局召开巴州区电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暨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专题会。
会议通报了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10.18”电梯较大事故,分析了全区电梯安全状况,指出了当前电梯安装、使用、维保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宣讲了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及《电梯维护保养规则》,安排了电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暨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工作。
会议要求,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电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此次专项行动采取使用、维保单位自查自纠、监察机构监督检查、检验机构技术支撑的方式,进一步督促电梯相关单位履行安全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电梯安全事故。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各单位要汲取事故教训,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结合电梯安全三年筑底行动、秋冬季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积极开展电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电梯使用单位要落实特种设备“两个责任”规定并开展自查自纠,电梯维保单位要在做好原有维保项目的基础上,增加一次关键部件的维护保养以及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要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各所队、特监股要组织对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特别是对商贸中心、物流园区、集贸市场、建材家居市场等载货电梯使用场所,要做到全覆盖监督检查,对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要及时采取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安全。要重拳出击,从严执法。各所队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落实“一案双查”,既要查处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违规行为,也要同步查处维保单位未按《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维护保养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及时曝光典型违法案件,实现“依法查处一案、警示震慑一片”的治理效果。
区市场监管局特监股、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电梯安装维保单位及部分电梯使用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李倩、唐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