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商法治网讯 村集体建设用地上的村居安置项目,经协议整体打包转让,原始中标企业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在建工程一并转给受让方,受让方再对外发包工程。一家外地河北建筑企业缴纳30万元保证金,在原中标单位人员到场参与交接的情况下进场,尚未大规模施工便遭遇清场。上游集体土地流转法定程序存疑,多层合同关系纠缠,施工企业除保证金外,还产生近90万元进场实际投入。企业维权过程中,遭遇企业之间责任互相推诿、政府调解难以落地、现场清场出警记录争议、合同解除各执一词等多重现实堵点。值得注意的是,在河北梵旭建筑被清退出场之后,原始中标方又另行组织队伍进场施工,项目并未完全停滞。该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拳铺镇玉皇庙村,牵扯多家企业、担保机构、村集体及属地乡镇,个案折射出县域集体建设用地安置项目转让流转、中标项目转手、基层商事纠纷处置的现实痛点。

项目现场大门处
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拳铺镇玉皇庙村,玉皇庙社区项目工地上,部分楼栋主体已经完成结构验收。与完全停工的项目不同,在河北梵旭建筑被清退出场后,原始中标单位山东致远建筑另行组织施工队伍进场开展施工作业,项目并未陷入全面停滞,但多方主体之间的合同、资金矛盾并未化解。这个村规划建设的安置社区,因项目层层转手,将多家市场主体拖入合同与资金的连环纠纷当中。

签署的《工程施工总承包协议》
据河北梵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河北梵旭建筑)相关负责人介绍,2026年6月,该公司与山东茂宸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山东茂宸置业)签订《工程施工总承包协议》,承接该项目剩余施工任务。按照双方约定,河北梵旭建筑向山东茂宸置业缴纳30万元保证金,转账备注为 “项目定金”。同期,徐州大任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签署三方担保协议,协议约定,若因山东茂宸置业原因造成项目无法施工,担保方承担连带责任,全额退还保证金并赔偿全部损失。

进场交接会议有中标方致远负责人参会(当事方 供图)
缴付保证金后,河北梵旭建筑迅速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多支分包班组、机械设备进驻施工现场。在进场交接会议上,原始中标方山东致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山东致远建筑)相关负责人到场参会,共同完成门卫岗位移交,河北梵旭建筑由此接管项目现场管理,会议照片、视频资料由当事方留存。梵旭建筑方面表示,后续致远建筑工作人员还经项目管控群沟通确认,在梵旭建筑项目食堂就餐两个多月,由此产生约1.7万至1.8万元餐费,该笔费用至今没有结算。
总包合同约定实行按月拨付工程进度款,但施工队伍进场一个多月,始终没有收到任何工程款项,项目推进持续受阻。2026年8月5日,河北梵旭建筑现场人员被要求撤出工地。

强制清场现场(当事方 供图)
“工程没能由我们实质开展,保证金退不回来,前期进场的各类投入也全部落空。” 河北梵旭建筑方面称。根据企业提供的费用统计清单,从6月进场至7月27日,项目管理人员薪酬、办公物资采购、房租差旅、多支分包队伍成本等各项支出累计达897524.05元。企业被清退出场后,上述损失至今没有得到赔付。
纠纷的根源来自项目上游的转让链条。

项目转让协议书(当事方 供图)
笔者获取的2026年4月28日《建设项目转让协议书》显示,甲方山东致远建筑将玉皇庙社区在建项目中期整体打包转让给山东茂宸置业,转让标的包含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建建筑物、全套项目资料。对应不动产权证编号为鲁(2025)梁山县不动产权第0003599号,用地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协议明确划分交割基准日前后的债权债务、工程质量、安全责任,约定交割前全部遗留债务由转让方山东致远建筑承担。录音资料显示,茂宸置业已向致远建筑支付55万元转让款。

玉皇庙村委
村内知情人员向笔者透露,玉皇庙社区属于村上规划建设的社区,土地归村集体所有;项目最初由山东致远建筑承接,后续听说项目被打包对外转让,但转让的具体细节并不清楚。
公开信息显示,山东致远建筑是该项目原始中标单位。项目转让完成后,茂宸置业将剩余工程发包给河北梵旭建筑。尽管致远建筑派员到场参与进场交接,对梵旭建筑进场施工属于知情状态,但各方对致远建筑是否认可茂宸置业对外签订的这份总包合同的法律效力,仍然存在分歧。
两个核心法律疑问随之显现:该宗集体建设用地连同在建项目一并整体转让,是否完整履行集体土地流转全部法定前置程序;中标项目整体转手后,受让方直接对外发包工程,即便原中标单位知情并参与交接,该发包行为是否符合招投标及建设工程管理相关法律规定。
河北梵旭建筑表示,签约阶段茂宸置业告知企业,项目前期遗留债务均已处置完毕。但后续矛盾爆发,企业认为自身受到误导,同时对相关行为是否涉嫌合同诈骗提出质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依法登记,经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书面通知土地所有权人,完成权属变更登记,方可合法流转。截至发稿,暂无公开材料证实本次项目转让完成村集体民主表决程序,也没有证据显示已经向自然资源部门完成权属变更登记。
矛盾集中爆发于2026年8月5日的现场清场事件。梵旭建筑陈述,清场导火索是茂宸置业未能足额向致远建筑支付剩余转让款,双方合作破裂,致远建筑联合村委相关人员对梵旭建筑实施清退,现场有派出所工作人员到场。梵旭建筑称,己方虽然报警,但查询并没有找到本方对应的报警记录。

强制签订承诺书(当事方 供图)
12345政务热线的属地部门反馈则显示,系致远建筑一方报警,理由为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长期居住存在安全隐患,派出所到场核实情况。对此梵旭建筑并不认同,称企业是经过正式交接才进驻现场,和致远建筑还存在食堂就餐等业务往来,并非无关外来人员。企业多次申请调取8月5日现场出警相关材料,诉求一直没有得到落实。
在将河北梵旭建筑清退出场之后,山东致远建筑另行安排施工队伍进场,继续开展项目施工作业,项目并未停工,但围绕项目转让效力、保证金返还、进场损失、未结餐费的多方纠纷并未随施工恢复得到化解。

综治中心-务工人员提起劳动仲裁
项目清场之后,衍生出新的连锁问题。部分务工人员跟随梵旭建筑在项目务工,受项目停工、上游资金断裂影响,工资未能结清。2026年9月9日,务工人员就此提起劳动仲裁维权。
保证金赔付、实际损失、未结算餐费多重诉求交织,维权却陷入僵局。梵旭建筑多次向合同相对方茂宸置业索要30万元保证金,始终未能退回;担保方徐州大任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也没有履行协议约定的代偿义务。

在镇信访接待中心与马书记交流(右一为马书记)
自8月起,河北梵旭建筑先后前往拳铺镇信访窗口反映情况、拨打12345政务热线,诉求反映时长超过一个月。根据信访沟通录音,拳铺镇信访窗口工作人员表示,信访部门只负责来访登记、案件交办,可以搭建调解平台,但没有裁决纠纷、强制企业退款的权力,款项追回最终需要依靠司法途径,经济困难可申请法律援助。
梵旭建筑提出,希望调解会议邀请梁山县住建局、村集体共同参会,核查项目转包、工程备案等相关问题。镇信访工作人员答复,乡镇无权直接指令县级职能部门到场,仅能向上汇报协调,调解仅属于协商性质,不能替代司法判决。梵旭建筑称,政府组织调解过程中,致远建筑多次缺席,致使调解工作无法向前推进。

解除建设项目转让协议书通知书(当事方 供图)
针对项目合同解除以及是否涉诉,两家企业说法完全相悖。致远方面称已经向茂宸置业发送解除协议通知;茂宸置业则表示,仅收到短信通知,并未收到具备法定效力的书面解除函,同时也没有收到法院的传票及诉讼文书。
从事建设工程法律服务的专业律师向笔者分析,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在建项目转让,不能直接照搬国有土地转让规则。如果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没有完成法定民主程序以及不动产变更登记,上游项目转让协议即存在被认定无效的法律风险;即便原中标单位到场参与现场交接,上游合同的效力瑕疵依然会向下传导,影响下游总包合同效力。保证金返还、实际损失的索赔,需要区分普通民事违约与刑事合同诈骗,关键判断要点在于签约时,相关主体是否存在虚构事实、刻意隐瞒项目核心风险信息的主观故意。
业内人士告诉笔者,在县域村居安置项目当中,集体建设用地在建项目转手的情形并不少见。不少外地施工企业,看到原中标单位到场参与交接,便放松风险核查,忽略集体土地流转的特殊法定条件,仓促进场,最终陷入多方互相推诿的纠纷泥潭。建筑企业承接此类项目,务必重点核验不动产权证书、村集体表决文件、规划审批材料、招投标及主体资质,高度警惕项目层层转让带来的法律风险。
截至目前,河北梵旭建筑仍在与涉事企业协商沟通,同时等待职能部门的处置反馈。项目虽仍有队伍在进行施工作业,但多层合同遗留的系列矛盾悬而未决,玉皇庙社区项目后续走向依旧存在变数。
笔者将持续跟进涉事企业、职能部门的回应,进一步厘清项目转让、发包、清场全链条事实,跟踪纠纷化解进展。(鲜小波 唐波)
(本文为前期调查稿件,涉事企业、职能部门尚待采访,后续将结合各方反馈发布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