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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发文 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2026年08月24日】 【来源:新华网】 【记者 :李恒】【浏览:6192次】

     新华社北京8月24日电(记者 李恒)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近日印发《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六个拓展” 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知提出,到2026年底,基层机构临床类别内科专业、儿科专业和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均应作为家庭医生开展签约服务。到2027年底,二、三级医院派驻基层机构1年以上的医生,原则上应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有序推进家庭医生首诊负责制被写进通知。基层机构要加快推进预约就诊和有序分诊,原则上签约居民到基层机构就诊时优先安排家庭医生接诊。

     签约居民病情超出家庭医生业务能力范围的,经患者同意,家庭医生应当优先转诊到本机构其他专科医生。确需向上级医院转诊的,应当利用紧密型医联体上级医院预留号源、床位等资源或转诊绿色通道及时上转。

     同时,上级医院应当将恢复期、康复期患者下转至基层机构,由家庭医生做好接续服务,上级医院给予必要技术支持。

     由慢性病管理向慢性病和传染病共管拓展,签约“菜单”更丰富。

     从对“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提供常见呼吸道、消化道、虫媒传播疾病以及结核病、艾滋病等防控知识宣教、转介治疗、随访管理和疫苗接种服务,到鼓励具备相应资质的家庭医生为有需要的签约居民开具疫苗处方……到2027年底,基层机构均应将传染病防控服务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

     通知要求,分类开展不同人群的签约履约服务。

     对于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残疾人等重点人群,推行以居住地基层机构为主开展签约;对于工作地和居住地分离的职业人群,推行以功能单位所在地基层机构为主开展签约;支持居民健康档案随签约机构变动自由流转……

     通知同时提出,要加强签约服务工作监测,开展签约居民满意度调查,进一步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责编:鲜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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