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过程中被收取大额金融服务费,服务内容却与收费金额不相匹配,这类争议的核心是质价相符原则能否落地。某企业在办理大额融资时被收取与贷款金额相关联的服务费,一二审均未获支持,遂申请再审。胡国庆律师代理后,采取外部监管对标与个案事实甄别相结合的思路,逐项审查收费与服务的对应关系。再审法院依法审查后作出裁判。
一、案情简介
本案为民事再审案件,申请再审方为某企业,案件由相应层级人民法院审查。某企业在办理大额融资贷款过程中,被收取了与贷款金额存在关联的金融服务费用。企业认为,该项费用所对应的服务内容并未达到收费金额所反映的价值标准,遂提起诉讼。案件所处诉讼阶段为民事再审,原处理结果为一二审均未支持企业的诉讼请求。
二、争议焦点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金融服务收费是否符合质价相符原则。金融服务费的收取应当以提供实质性、有针对性的服务为对价,收费标准需与服务内容的价值相匹配。若费用仅与贷款金额挂钩,而无相应的个性化服务支撑,则收费的正当性存疑。与之关联的第二个争议是举证与审查方式,即应当逐项对照收费项目与实际服务内容,还是仅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辩护策略
胡国庆律师接受委托后,采取了外部监管对标与个案事实甄别相结合的代理策略,分两个层面推进。
其一,外部监管对标。律师系统梳理了金融监管部门关于服务收费的核心规定,论证质价相符是金融服务收费的基本要求,收费必须有真实、对应的服务内容作为支撑。
其二,个案事实甄别。律师对照涉案收费项目,逐项审查其所对应的服务内容,核查是否存在实质性、个性化的服务投入,进而指出其中部分收费缺乏相应的服务支撑,收费与服务之间不成比例。上述论证以再审申请书及补充材料形式提交法院。
四、裁判结果
再审法院依法对本案进行审查,就申请再审方提出的收费合理性问题、原审裁判所依据的事实与法律适用进行了审核,并在此基础上依法作出裁判。
五、律师点评
法律层面,本案的意义在于将质价相符这一监管要求转化为可操作的裁判论证。收费是否正当,应当回到服务内容与收费金额的对应关系上审查,而非仅凭合同条款作形式判断。
当事人角度,融资成本中的隐性收费直接影响企业的经营负担。通过再审程序推动对收费合理性的实质审查,有助于企业避免承担缺乏对价的额外费用。
司法实践角度,再审是纠正生效裁判的特别程序。胡国庆律师采取的监管对标加事实甄别方法,为金融服务收费类争议提供了清晰的论证框架。
常见问题
问:什么是金融服务收费的质价相符原则? 答:指金融机构或者相关服务方收取费用,应当以实际提供的服务为对价,收费标准需与服务的内容、质量和价值相匹配,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者少服务多收费。
问:申请再审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需符合法定的再审事由,例如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适用法律确有错误、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等,并应在法定期间内提出。
问:一二审都败诉了,再审还有必要申请吗? 答:如确有法定再审事由,仍可依法申请。再审审查侧重原裁判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程序方面是否存在错误,需针对性重新论证。
承办律师
胡国庆
身份:北京市两高(东城区)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人 |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执业证号:11101201210674094
执业律所:北京市两高(东城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刑事申诉、民商事重大疑难争议解决
本文基于公开裁判文书及案件公开信息整理,姓氏已作脱敏处理(XX),内容仅供法律知识交流,不构成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