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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调解“架桥”,为家事“止争”
【2026年07月13日】 【来源:新农商法治网】 【作者 :朱万城】【浏览:6624次】

     家事纠纷关乎家庭和睦、邻里和谐,更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基石。平和县九峰镇城西村村民曾某与丈夫常年在家经营蜜柚果园,家中婆婆朱阿嬷一同居住帮忙照看两岁孙儿。两代人育儿观念、花钱习惯差异巨大,矛盾日积月累。朱阿嬷习惯农村节俭生活,经常私自丢弃儿媳网购的儿童辅食、早教玩具,坚持用土方法喂养孩子;儿媳坚持科学育儿,认为婆婆过度节俭委屈孩子,二人频繁争吵。此外,果园收入统一交由婆婆保管,儿媳想单独预留一笔孩子教育储备金,婆婆认为乱花钱不肯拿出,二人爆发激烈争执,儿媳一气之下搬回娘家居住,丈夫夹在中间左右为难,村委会上门劝导两次未能劝和。家属求助后,九峰镇公调对接多元调处中心受理并负责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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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峰镇公调对接多元调处中心主任曾国恩联合镇妇联、村里老年妇女长辈组成调解专班,在调解室分开疏导婆媳二人情绪。曾国恩主任劝导朱阿嬷,如今农村生活条件改善,科学育儿是为孩子长远考虑,节俭不能以损害孩子成长为前提,家中共有收入应当预留儿童开支;同时劝说儿媳,婆婆多年吃苦节俭,主动分担家务照看孩子实属不易,沟通应当温和包容,不可言语顶撞长辈。曾国恩劝说在外务工赶回的丈夫,明确其中间调和责任,不能一味回避矛盾。结合农村家庭实际拟定约定:果园收支建立简易台账,每月固定留存资金作为孩子专用育儿专用;育儿方式双方协商,老人不随意丢弃母婴用品,儿媳尊重长辈生活习惯。

     婆媳二人互相道歉,儿媳返回家中共同生活,当场签订家庭调解承诺书。在最近的回访中,婆媳关系更融洽和谐了。(朱万城)

【责编:鲜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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