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巴中市恩阳区生态环境局多措并举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完成生态环境损害的高效治理。
一是实化责任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规定,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责任主体和解决途径,压实各行业、属地监管责任,定期组织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培训会,提升业务人员工作能力,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二是强化案件办理。组建工作专班、落实专人,聚焦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多渠道收集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案件线索,严格核查研判评估,对符合条件的,迅速启动生态损害赔偿程序,做到应启尽启、应赔尽赔。2024年,牵头办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4件。
三是深化部门联动。建立生态环境、公安、检察、法院、农业农村等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开展联合项目,共享信息数据,研判核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确保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提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效率。2024年,全区办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18件。(恩阳区生态环境局)